扬州城市照明禁用高耗低效产品 鼓励利用内光外透

发表时间:2017/10/24 00:00:00  浏览次数: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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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0月24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了解到,《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修订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此轮征求意见后,还将征求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规划等相关部门意见,最终出台办法。

我市老的城市照明管理办法2009年颁布,已难以满足城市照明事业的发展,需要加以修订。正在征求意见的修订稿特别注重节约能源,六章中就有一章专门的“节约能源”,提出: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城市照明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亮度和能耗。城市照明应当推广高效光源和灯具,禁止使用高耗低效照明产品,限期淘汰已使用的高耗低效照明设施。鼓励城市重要道路、景观河道两侧的单位和住宅利用内光外透减少其他景观照明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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