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家具安全问题层出不穷 企业应认真落实国际标准

发表时间:2017/12/21 00:00:00  浏览次数: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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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2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7年二季度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检儿童家具产品149批次,合格103批次,合格率为69.1%。抽检发现酷漫居、6月1号、喜贝贝等品牌共46批次家具产品质量不合格。据抽查结果显示,在不合格产品中,发现32批次产品因为结构安全指标不合格,存在的问题分别为产品的棱角或边缘未倒圆或倒角处理、存在危险突出物、孔及间隙不符合要求、无防折叠装置、翻门和翻板的关闭力小于8N(牛顿)和无防止脱离的五金件、无防拉脱装置等。

2017年5月2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网络平台销售儿童家具(儿童高椅)质量抽检结果,通过对天猫商城、1号店、飞牛网、母婴之家、宜家家居网上商城5家网络平台销售的39个批次儿童高椅、儿童家具进行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8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0.5%。

抽检发现,不合格家具中有1个批次儿童家具有害物质(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超标,1号店中山市纳智日用制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米哥”牌儿童家具(儿童椅)(型号规格:高40cm凳面高度18cm,合格品),表面油漆铅Pb实测为103.057mg/kg(标准值应≤90mg/kg),超出了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值。铅具有一定危害性,若儿童啃咬含铅油漆漆过的玩具或家具,会引起中毒。有6个批次儿童家具警示标志不合格。《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对“警示标志”的要求为,应在使用说明中明确标示产品适用年龄段,即:“3-6岁”、“3岁及以上”或“7岁及以上”。如果产品需安装,应在使用说明中标示“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的警示语。如果产品有折叠或调整装置,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警告!小心夹伤”的警示语。警示标志是儿童家具的安全性指标,能有效提醒消费者正确使用儿童家具,规避潜在的使用危险。警示标志不合格,一旦儿童不能正确使用,可能引发伤害事故。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2016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现,40种家具不合格,包括芙莱莎FLEXA、酷漫居、多喜爱、七彩人生等品牌儿童床家具(上下床、婴儿床)抽检不合格,不合格儿童床主要是上层床安全栏板、梯子(踏脚板尺寸)、床铺面、旁板和床头孔及间隙等方面存在问题。

据装一网了解,北京市工商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同时,北京市工商局也在抽检公示中警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谨防家具安全隐患。

从近期各地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公布的抽检结果来看,儿童家具不合格率依然很高,很多知名家具品牌也纷纷“中招”,家具安全问题频亮红灯,不仅成为家庭潜在的安全隐患,也令消费者感到困惑和质疑,儿童家具新国标实施多年,为何执行情况却差强人意。

我国首部儿童家具国家标准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实施,但从各地的抽检结果来看,标准实施多年来,仍有不少家具企业未能执行,儿童家具仍存在结构安全等问题,标准执行情况不容乐观。

在生产过程中,有些企业对于国标认识不到位,认为执行企业标准就可以。也有些企业打“擦边球”,为了避开儿童家具国标的约束,将“儿童家具”定位为“青少年家具”。还有的企业在被查出抽检不合格时,以清库存、产品升级等借口为理由,忽视国标标准。多重因素导致企业对国标执行差强人意,致使很多儿童家具存安全隐患。

据业内人士介绍,企业未执行国标标准,原因有多种。有的是因为成本问题,例如水性油漆的环保效果好但成本高,有些家具因板材自身原因做倒角达不到标准,但更换板材成本就会升高。有的因为设计问题,例如家具结构安全不合格与家具在设计、对细节处理等因素都有关。

对于儿童家具抽检频现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对国标执行难等问题,业内人士采访了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朱长岭认为,国标执行难,可能跟企业的设计、自觉性差、理解认识有偏差等因素都有关,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没有强化规范管理、贯彻好国标标准。此外,相关部门也应该大力宣传推广、广泛传播国标标准,监管部门要加大执行力度。作为企业来说,更应该自觉遵守并执行国家标准,接受标准的约束,严格把控好产品质量,认真落实和执行国标标准,才是对企业和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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