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叫停地方政府商标认定 可激发板材企业潜能

发表时间:2017/07/09 00:00:00  浏览次数: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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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材

对板材企业有什么影响呢?

停止政府评定商标的行为,对板材企业有什么影响呢?一个商标品牌是否著名,不是由政府说了算的,而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是综合各个方面消费者选择的结果。这样一来,任何一个板材企业都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靠自己真正的实力去获得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称号。不会再有挂着特殊通行证的企业,也不会违背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发挥了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使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改革了政府评选认定的传统方式。

在板材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中,这无疑是一个喜讯,但是也加大了市场竞争力度,例如某一个板材企业今年是驰名商标,那明年就未必是他了,由此看来在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下竞争力度会越来越高,同样也会激发一些板材企业的潜能,打造质量更高的驰名商标,使整个板材行业的品牌质量提升一个层次。

在政府评定商标时 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任意性

第一,评定商标,对于是不是驰名商标,其实政府没有太多的数据来源。比如某板材企业的驰名商标首先以知名度来衡量,但是政府如果不去做大规模的市场调查,很难知道他的知名度有多高。如果用行政手段去评价的话,不一定评的很准确。

另外,既然是驰名商标,它除了知名度高之外,还应该有比较高的美誉度和忠诚度,但是,这些也都需要对每一个驰名商标作具体的市场调查。而且,驰名商标本身是不是每一年都是驰名商标,这个也需要年度的度量。这些经营领域的一些变化可能对于政府来说,很难实时把控。

第二,政府评选商标面临巨大越位风险,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明确指出,驰名商标是商标保护的法律概念,不是一种荣誉和商业宣传概念。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受习惯性思维的影响,仍将驰名商标作为荣誉、信誉来宣传,甚至下达任务定指标,这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宗旨相违背。

张茅进一步强调,“政府评选认定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方式,面临着政府 越位 的巨大风险。”政府替代市场的评定误导消费者的选择。广大消费者和商家因为有政府的信用背书,往往将著名、知名商标作为选择的重要依据。这对消费者形成极大的误导,甚至使一些不法企业利用政府信用制造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带来严重的社会风险。

第三,政府最终做决定的是自然人,受个人意志所主导,一些商标机构为了能够获得奖项,或者评上全球或全国的名优品牌,可能会助长一些寻租行为,给评价部门送礼、找关系,这可能有很大的腐败风险廉政风险。市场监管是必要的,但是应当适当,应在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合理协调运行下,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对板材企业来说,无论严查打击还是改革发展,做出自己的品牌,做好自己产品的质量,在竞争中发展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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